关于印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首问首办负责制》等三项规定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
现将《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首问首办负责制》、《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承诺制》和《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首问首办负责制
为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形象,根据《衢州市党政机关首问首办负责制规定》,结合中心实际,特定本制度。
第一条 首问首办负责制,是指接待、受理或电话接听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等事项的第一位工作人员,作为首问首办责任人,负责引导、办理、答复等工作的制度。
第二条 首问首办责任人要按照热情接待、实事求是、照章办事、尽快办结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不得态度生硬、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第三条 对接待或受理的重大或需移交的事项,要填写来电、来访记录单,然后送办公室签署拟办意见。
第四条 对服务对象咨询或申办的事项,首问首办责任人的主要职责:
(一)对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一次性告知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等,依法受理、办理;
(二)对属于中心其他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负责引导到具体经办人员处;
(三)对重大、紧急或疑难事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直接向主要领导汇报,经请示批准后由有关科室限期答复;
(四)对涉及两个以上承办科室的,有关科室必须积极配合,必要时由分管领导组织协调;
(五)对不属于中心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事项主管机关的,应告知其主管机关名称或联系方式;
(六)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程序的,当场办理;
(七)对申请材料、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补齐的材料、手续。在服务对象补办手续过程中如有咨询应及时给予帮助;
(八)对不能当场办理的事项,按规定时限对办结日期作出承诺,办结后及时向服务对象反馈;
(九)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告知不予受理、办理的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五条 首问首办责任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责令改正,并视情对直接负责人予以责任追究:
(一)接待、受理过程使用文明忌语、态度蛮横粗暴服务对象投诉并查实的;
(二)对服务对象申办事项推诿扯皮、应受理而不受理、应告知而不一次性告知的;
(三)未及时移交申办事项、未在规定时限完成并反馈服务对象的;
(四)故意设置障碍、拖延不办、吃拿卡要,给服务对象造成损失或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不正确履行首问首办责任人职责,致使可以解决的事项未能及时解决,引发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
1、受理应由本科室办理的来电、来访;
2、转办应由本单位其他科室办理的来电、来访;
3、对符合政策、法规的来电、来访,应予明确办复时间,并确保兑现;
4、对不符合政策、法规的来电、来访,要耐心宣传解释;
5、对转办事项进行跟踪,直至答复来电、来访人;
6、将受理办复情况填报办公室备案。
附:来电来访记录单
来电来访记录(存根)
来电来访单位: 电话: |
来电来访内容:
|
领导批示:
|
办公室拟办意见: |
办理情况: |
接受人: 接受时间: |
注:该表同时用作电话记录
来 电 来 访 记 录
来电来访单位: 电话: |
来电来访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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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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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拟办意见: |
办理情况: |
接受人: 接受时间: |
注:该表同时用作电话记录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公开承诺制
一、公开事项:
1、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
2、工作流程、职责、责任人;
3、业务信息、工作时限、招标公告、中标结果;
4、收费标准和依据;
5、对违法、违规的处理结果。
二、服务承诺:
1、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2、能办的事按时办结,并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不拖拉、不推诿,确保及时、高效、控制差错;
3、廉洁自律,不谋私利,杜绝乱收费,实行涉企重点项目收费优惠政策,自觉接受监督;
4、投诉渠道顺畅,并认真接待处理,对有效投诉做到件件有落实;
5、建设工程交易服务承诺:
(1)受理招标工程信息发布:当天办结。
(2)接受投标单位报名:符合报名要求的当即办理。
(3)场所安排:受理申请,即时安排,并做好场所服务工作。
(4)评标专家库:严格按规定使用、管理。
(5)工程交易单:资料齐备,费用交清,即时办理。
(6)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手续完备、资料齐全的半个工作日内办结。
(7)对手续、材料不齐全未能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一次性告知需补的材料、手续和相应的办理程序。
6、政府采购交易服务承诺:
(1)采购计划受理:采购人提交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采购计划,即时完成登记。
(2)采购需求审查:采购人提供完整的项目采购需求、技术要求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接受委托。
(3)接受委托后,依据确定的采购方式和操作流程组织采购活动。
(4)各种采购方式项目完成时限:
采购方式 |
编制采购文件 时限(工作日) |
采购结束时限 (工作日) |
公开招标 |
5 |
35 |
邀请招标 |
5 |
40 |
竞争性谈判 |
5 |
20 |
询价 |
3 |
10 |
单一来源 |
1 |
3 |
(5)日常零星的办公自动化的集中询价及常用公务用车采购一个月组织二次集中采购,定于每月的中旬及下旬,中旬采购的计划表截止时间为每月5日,下旬采购的计划表截止时间为每月的20日。特种车辆采购按上述采购方式确定时限。
(6)协议采购项目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完成新一轮采购,以保证正常协议供货需要。
(7)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视采购人需要及采购项目情况提供相关服务。
(8)几点说明
①采购结束时限是指从项目接受委托开始至采购会议结束止。
②编制采购文件时限从接受委托开始。
③需市场调查的采购项目,以上天数顺延1—3个工作日。
④由于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确认时间超出了规定的时限,则该项目将排入下一轮采购计划。
7、综合交易服务承诺:
(1)实行一次性告知。经办人员对单位或个人需要办理的业务事项负有一次性告知义务。对手续、材料不完备、未能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手续和相应的办理程序;对暂不予办理的,要依法、依规耐心向业务单位解释不予受理的理由,不得出现冷漠、傲慢的态度和行为。
(2)实行限时办结。①特殊车牌交易:a网上竞价业务:信息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保证金缴纳和报名在竞价日前完成,成交后由竞得人在五个工作日内到中心签署确认,并缴纳成交款;b标卖业务:正常工作日即时办理。②国有资产交易进场服务:进场交易受理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发布于当日受理并予发布,成交公示在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完成。
三、承诺责任:
1、凡有违反公开事项及承诺的,发现一次,批评教育,发现两次,通报批评并作出书面检查,年内连续发现三次以上者,给予待岗教育;
2、群众投诉工作人员违反公开事项及承诺,调查属实的,视情节轻重,必须向服务对象赔礼道歉,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损失。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落实
和督促检查责任制
为强化责任意识和执行意识,确保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衢州市党政机关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责任制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督查重点
1、市委、市政府及市领导交办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
2、中心制定的年度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
二、督查机构
成立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徐中华任组长,负总责;副主任何国庆、童起宏任副组长,牵头抓;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
三、督查方式
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季有总结,月月有分析,周周有点评,年终有回访,以总结、分析与计划的方式加强工作检查与落实。
1、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与创新工作。明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五定”要求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分配到科室,责任到个人。开展工作创新竞赛活动,推出年度工作创新方案,将创新工作当作重点任务来抓,以创新改进工作,推进服务。
2、实行“每周一例会、每月一小结、每季一分析”制度。每周一召开中层干部例会,中层及以上人员参加会议,传达学习相关政策文件和会议精神,交流检查上周工作,布置安排本周工作,研究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每月最后一周召开月度例会,汇报总结月度工作,布置安排下月计划,撰写月度小结、季度分析。
3、坚持工作走访制度。主动走访服务主体,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注重回访,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本办年度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2、紧抓重点,加强督查。严格对照目标要求,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反馈和督促各项重点工作的实施,确保重点工作和督查工作的双推动、双促进。
3、保证质量,注重实效。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分析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工作落实,提升工作实效。
4、加强考核,注重运用。领导小组定期对督查情况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一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