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公发〔2014〕17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询标室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中心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询标管理,规范评标行为,现将《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标室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询标室管理制度
1.进入询标室的人员必须是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组)等通知要求进入的人员,一般为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相关技术负责人。一般不超过2人。
2.如若项目需要询标,由评标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填写《询标申请通知单》,交由中心评标区管理员负责通知开标区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
3.接受询标的人员必须主动向中心评标区管理员出示能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按照中心工作人员的引导在指定的位置接受询标。特殊情况,被询标人无法通过电话进行询标时,经中心工作人员及现场监管人员同意,按序进入评标室当面进行询标。
4.接受询标的人员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问题用普通话认真回答,不得回答与询问无关的问题。
5.接受询标的人员在评标委员会明确告之询标过程已经结束时及时离开,并按要求完成出入登记。擅自离开不接受询标或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询标室接受询标的,一律作弃权处理,由评标委员会做出处理决定。
6.各中介机构人员应主动配合中心评标区管理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通知、引导和记录工作。
7.未经允许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询标室。
附件:询标申请通知单
附件:
询标申请通知单
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代理的 (项目名称) 项目,在 号评标室评标,应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现在申请以下单位进入询标室进行询标(名单附后)。
评标委员会组长:
代理机构人员:
二○ 年 月 日
询标单位名单如下: